市紀委監委、市委組織部、市公安局聯合開展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專項整治
發表時間:2021-08-02 | 瀏覽次數:次
為進一步嚴明紀法、整肅作風,堅決遏制黨員干部、公職人員酒駕醉駕等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,近日,煙臺市紀委監委、市委組織部、市公安局聯合開展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專項整治。
專項整治自2021年8月1日起,至10月底結束,為期3個月。
專項整治堅持嚴明紀律法律,教育引導各級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增強紀法觀念,自覺守底線、塑形象、樹新風;堅持嚴格執紀執法,以“零容忍”態度嚴肅查處酒駕醉駕違紀違法行為,深挖背后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;堅持壓實主體責任,督促各級黨委(黨組)扎實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,加強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的日常教育監管,堅決遏制酒駕醉駕行為,維護全市黨員干部隊伍良好形象。主要措施:
1.加強法制教育。開展“一封信、一堂課、一承諾”活動,通過向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及其家屬發放“一封信”、分批全覆蓋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講、全員簽訂“拒絕酒駕醉駕承諾書”等方式,切實提高各級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的紀法意識、底線意識,教育引導其自覺遵紀守法、杜絕酒駕醉駕。
2.壓實主體責任。各級黨委(黨組)和“一把手”要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,強化對本地區本單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的日常監督,特別是“八小時外”的教育監督管理,用好用活談心談話、廉政談話、約談提醒等方式,經常性“咬耳扯袖”,對苗頭性、傾向性問題,早發現早提醒。 3.嚴格執法打擊。持續加大對酒駕醉駕行為的打擊力度,堅持日常嚴管與專項打擊、集中整治、區域聯治相結合,采取突擊行動、重要時間節點和重點時段路段夜查等措施,開展高密度、高頻次執法檢查,持續保持嚴管嚴查高壓態勢,形成對酒駕醉駕行為的強大震懾。 4.暢通舉報渠道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、公安機關向社會公布舉報方式,及時受理群眾關于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方面的投訴舉報,對相關問題線索,特別是指向明確、時效性強、敏感度高的,優先分辦、快速處置。(紀檢監察機關舉報電話:0535—12388,公安機關舉報電話:0535-6297983 。) 5.抓牢監督執紀。紀檢監察機關加大明察暗訪力度,不定期會同公安機關組織聯合監督檢查,持續加大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違紀違法問題的查處力度。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的,依規依紀依法從快調查、從嚴處理。 6.強化紀法銜接。公安機關發現涉及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線索,要于立案后10個工作日內向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通報;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與公安機關、審判機關、檢察機關的溝通對接、協作配合,對涉及酒駕醉駕的問題線索優先調查處置。 7.深挖背后問題。堅持“一案三查”,在查處酒駕醉駕當事人的同時,既深挖背后的違規公款吃喝、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、違規出入私人會所、餐飲浪費等“四風”問題,又徹查存在的說情打招呼、包庇縱容、壓案不查、執法不嚴等其他違紀違法問題。 8.定期通報曝光。對專項整治期間發現的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典型問題,特別是領導干部酒駕醉駕問題,一律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,以身邊事警示身邊人,持續釋放“越往后盯得越緊、執紀越嚴”的強烈信號。 9.鞏固整治成效。對酒駕醉駕問題進行深入剖析,綜合運用紀檢監察建議等方式,督促舉一反三、深入查擺、立行立改。將黨員干部、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作為所在地區、部門政治生態分析研判的重要指標,作為日常監督檢查和明察暗訪的重要內容,常態化監督督促各級黨員干部時刻繃緊紀法之弦、杜絕僥幸心理,不斷鞏固專項整治成果,做到長管長嚴。